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物权,具有可流转的特性,在稳定的家庭承包的基础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也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
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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