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居住权人具有使用房屋、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的权利,以及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的权利。但居住权人也有保管房屋、不得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承担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的义务,以及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法律分析
居住权人的权利包括:
1. 居住权人具有使用房屋的权利,但这种使用权必须符合居住的初衷。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拓展延伸
居住权是一种由和法律规定保护的基本权利。居住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居住权并在房屋内居住的人。居住权人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房屋的权利,同时也应当尊重房屋所有人和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居住于租赁房屋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同时,居住权人也有权将房屋用于经营、学习、娱乐等合法目的,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然而,居住权人应当尊重房屋所有人和他人的权利和利益,不得损害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合法权益,也不得擅自将房屋用于他用。此外,居住权人应当按时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义务,并不得拖欠或者迟延。
居住权是一种重要的人身权利,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结语
居住权人拥有居住房屋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包括使用房屋、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修缮和维护房屋以及将房屋出租等;义务则包括保管房屋、不设定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承担房屋管理和维修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支出、不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在居住期届满时返还房屋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 依照物权法第二十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物权,但尚未完成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人,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请求保护其物权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 第十七条 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