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租车要加钱是违法的,出租车是以打表计程收费。
法律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七)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第二十 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一)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第四十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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