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3月1号电动车新规内容包括:禁止在区域内生产、出售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执照才能上路、禁止改装、组装和安装电动自行车、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号牌和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要按法规停车并进行充电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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