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同居分手后财产分割需按贡献大小酌定份额,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可起诉处理。《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判决,重婚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益,子女适用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短暂同居分手后不一定要按共同财产分割。因为双方同居时间较短,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所以对价值较大的财产可以按贡献大小酌定所占份额。进行财产分割时,仍然是双方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就找起诉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拓展延伸
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与继承权
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与继承权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同居关系的解除并不像婚姻关系的解除那样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因此,在处理财产分割和继承权方面存在一些挑战。在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分割的原则通常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或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来进行裁决。至于继承权,同居关系并不能自动赋予继承权,因此,同居伴侣在继承财产方面可能面临一些。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解除同居关系前应尽量明确财产归属,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咨询和建议。
结语
短暂同居分手后,财产分割可以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分割应根据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做出判决。同时,继承权方面同居关系并不自动赋予,因此在解除同居关系前应明确财产归属,并寻求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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