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公证?

来源:吉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