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噪音扰民报警主要是根据噪音分贝大小进而来确定的,只要超过规定的分贝值,均是可以报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