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一般会判离: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 (二) 实施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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