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查账不可以把账本带走。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是可以查阅账目的,公章应该由公司法人保管并且应该不可随意带走,账目仅供查阅,应该也不允许带走。
查账的方式如下:
1、顺查法是从审查被查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开始,然后再按会计核算程序从凭证到账簿再到报表,进行正向的审查;
2、逆查法是一种以结果或问题为导向的查账思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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