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及相应的刑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本罪的客观要件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4、客观要件: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其法律适用范围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一是故意寻衅滋事,即主观上有明确的故意,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故意制造纠纷、挑衅他人,破坏社会秩序;二是滋事,即实施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性质;三是情节恶劣,即寻衅滋事行为的严重程度,包括行为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寻衅滋事罪的法律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社会纠纷、争执等情况,但需符合上述构成要件。根据不同情况,法律将对犯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稳定。
结语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犯罪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寻衅滋事罪的法律适用范围广泛,但必须符合构成要件。根据不同情况,法律将对犯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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