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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判决书贴在别人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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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判决书被告人不接收也不理,可以粘贴门上照相,属于留置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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