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第二款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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