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共设有60%、70%、80%、90%、100%、200%、300%七个缴费档次2、 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选择缴费档次的,默认为原缴费档次。
法律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第五条 统一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各地不得自行改变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口径。
第六条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中自愿选择。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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