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中国的劳动法中,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意外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所造成的身体损害,而工伤赔偿是指用于弥补和预防工人工作中受到的损失和损害的经济补偿措施。在工伤赔偿中,工资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对于工伤工资损失的赔偿是否可以协商处理,法律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金包括医疗保险金、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补助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依法确定的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赔偿费或者补偿金。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工资损失赔偿应在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下,在法定的时间内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因此,对于工伤工资损失赔偿,协商处理不能取代法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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