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
2、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3、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一、侵占罪量刑的基本方法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二、部分省市盗窃罪数额标准
1、四川省盗窃罪数额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安徽省盗窃罪数额标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
3、贵州省盗窃罪数额标准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一千元。具有法释[2013)8号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起点由人民币五百元;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万元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三十万元
4、浙江省盗窃罪数额标准
浙江省高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八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5、河南省盗窃罪数额标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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