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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了第三责任险,是否还需要自己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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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险是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以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为目的,组织调解、促进沟通、提出建议、见证协议。调解协议与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扩展资料:第三方责任保险注意事项:根据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留好相应的票据,保险公司的理赔是需要相关票据的,查看保险合同,祥看免责条款,注意措辞。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三方责任险

您好,我们老板让我们签订一份合同,让我们放弃购买保险,现在商店倒闭的老板是否需要支付我们的赔偿?

如果公司倒闭后员工不认可赔偿金额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去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停保,已经交了12年的保险费,我们怎么办办?

人身保险合同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保险费的合同失效。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对方把我的车保全了,交了三万的保全费,为什么我们交了三万提不出车来?

法律分析:事故车辆保全的交费不会退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就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胜诉后可以由另一方承担。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你好,我们的老板让我们签一份合同,放弃购买保险。现在店铺倒闭了,老板需要支付我们的赔偿吗?

如果公司倒闭后员工不认可赔偿金额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去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者责任险怎么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1、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2、一次性赔偿原则;3、保险的连续责任;4、免赔率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该内容由 张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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