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月息之前最高是2分,但是现在改为借款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未超过的,则法律予以保护。
一、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应如何处理
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处理方案是:
1、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约定的利息或罚息本身就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必要考虑违约金的调整,直接驳回违约金的诉请即可;
3、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应当均予以支持。
二、借款合同即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
违约金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同时约定利息或罚息和违约金,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由此见得,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
但是,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中对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的违约责任,既约定了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又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的,对于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或罚息部分,由于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依职权认定无效,只保护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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