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主合同的,如果是减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则保证人还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的,该变更对保证人无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一、经济保证人的财产可以抵押给债务人吗
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对象是债权人,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那么个人借贷可以执行保证人财产吗?
1、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执行保证人财产。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
2、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不能直接执行保证人财产。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影响有哪些
首先,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债权让与时,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债务转让时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债的变更需要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立法本意亦应当是为了不加重保证人的义务
最后,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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