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享受高等教育阶段的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其中免学费包括省内公办高校学费全免或省内民办高校学费减免5000元,生活费补助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
法律分析
高等教育阶段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是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免学费是指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在省内公办高校就读的,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在省内民办高校就读的,减免5000元学费(不含住宿费)。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补助每生每学年7000元。
拓展延伸
广东省出台新政策,助力建档立卡家庭享受免费教育
广东省最新出台的政策旨在支持建档立卡家庭,使他们能够免费享受教育资源。根据这项政策,广东省将提供免费学费,为建档立卡家庭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贫困家庭面临的教育负担问题,让更多孩子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广东省政府将加大投入,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并建立监督机制,以确保资源公平分配。这项政策的推出体现了广东省政府关心弱势群体教育问题的决心,为建档立卡家庭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教育公正。
结语
广东省最新的高等教育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子女提供了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确保他们能够平等享受教育资源。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减轻贫困家庭的教育负担,为更多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广东省政府将全力支持政策的执行,并建立监督机制,以确保资源公平分配。这一政策的出台展示了政府关心弱势群体教育问题的决心,为建档立卡家庭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推动了社会公平和教育公正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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