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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是由谁承担

来源:吉趣旅游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申请人垫付,在案件审理中由人民法院对鉴定费的归属进行判决,一般由责任方承担。

一、劳动能力鉴定费是怎么赔偿的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则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日后在收取工伤待遇费用时一并向保险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索取。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对初级鉴定有异议而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重新鉴定申请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的,鉴定费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承担,而不再转嫁给用人单位。

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不一致,鉴定费用则由作出初级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担。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复查鉴定的,由申请人预先垫付鉴定费。

复查结论与首次鉴定结论一致的,复查鉴定费由申请者负担;结论不一致的,退还申请者垫付的复查鉴定费。

二、工伤鉴定费用是谁出的

工伤鉴定费用按以下情形支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鉴定申请,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由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提起申请时预先垫付;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的,鉴定费由申请人预先垫付,如果重新鉴定的结论与初级鉴定的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用则由申请人负担;其他。

三、交通事故不构成伤残鉴定费是谁承担

交通事故不构成伤残鉴定费用谁主张,谁承担。起诉后,由法院判决由谁承担。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方式,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六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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