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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赁权的定义是怎样的?

来源:吉趣旅游网

转租赁权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根据合同约定即出租人的同意或者认诺,对租赁物再次出租从而收取租金的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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