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
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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