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入户口需要的证件: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