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后果如下:1、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需要进行处罚;2、申报不真实的,隐蔽自己收入的;根据财政金融司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机制规定,针对个税申报造假、虚报的对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不属于这个情形,就需要按规定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如果不做汇算清缴申报,就属于没有按规定履行汇算清缴义务,可能会把个人信息纳入税务黑名单,可能还会有一定额度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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