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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超市摔倒,超市是否负全责?

来源:吉趣旅游网

公共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老人摔倒,应负全部赔偿责任;若超市未采取防滑措施且老人无过错,则超市全责赔偿医疗、护理、交通费等;若老人自身原因导致摔倒且超市提供救助措施,则超市基本无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老人的摔倒,是因为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者警示的,应负责全部的赔偿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当时超市没有采取措施防滑、作出必要的提示,而老人对自己摔倒没有过错,超市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老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是因为老人自身的原因,可能是突然晕倒,或者是其他的情况摔倒了,那这种情况呢,并且超市也提供了相应的救助措施,这种情况超市基本是没有责任的。

拓展延伸

超市责任与老人摔倒:法律角度下的责任界定

在法律角度下,对于老人在超市摔倒的责任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市作为经营者应当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并对顾客的人身安全承担一定的保护责任。然而,是否完全负责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超市存在安全隐患,如地面湿滑、摆放不当的货物等,导致老人摔倒,超市可能会被认定为全责。但如果老人自身存在不注意观察、身体状况不佳等因素,超市的责任可能会相对减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失程度、证据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此,无法简单回答超市是否负全责,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

结语

老人在超市摔倒的责任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市应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并对顾客的人身安全承担保护责任。然而,是否完全负责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超市存在安全隐患,导致老人摔倒,超市可能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若老人自身存在不注意观察、身体状况不佳等因素,超市责任可能减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过失程度、证据等因素判断。因此,超市是否负全责需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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