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此,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论户籍所在地,均依法享有以下假期。
产假计算:
1、顺产98+80=178天。
2、难产98+30+80=208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说明:这里的多胞胎指的是一次多胎的情况,并不是第二胎、第三胎的意思。
4、独生子女假35天取消。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注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换句话说,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第二胎的,也能享受该假期。
法律依据: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条规定,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
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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