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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合同无效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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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民法典借款合同无效的条款有哪些

民法典借款合同无效的条款有:1.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2.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3.主体不适格的、意思表示虚假的。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条款,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四)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五)意思表示不真实;(六)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合同条款有哪些

无效合同条款包括以下两个免责的条款,一是造成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格式合同无效条款有哪些

第一,合同中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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