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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和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吗?

来源:吉趣旅游网

本文讲述了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当企业法人资不抵债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或债权人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在破产清算前,如果企业法人发生了解散事由需要解散,就必须进行清算。

法律分析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企业法人因为资不抵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在破产清算前,发生了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和清算是同一个概念吗?

破产清算和清算是同一个概念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清算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在法定程序下处理其财产、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使其法人地位消灭的法律程序。而清算则是指公司破产后,由清算组负责对公司的财产、债务进行清算、处理,以确定债务清偿顺序,并按照法定程序将公司财产分配给各债权人。因此,破产清算和清算虽然都涉及到了债务的清算和处理,但它们的目的和实施主体是不同的。

结语

企业法人因资不抵债或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在破产清算前,若企业法人发生解散事由需要解散,则应进行清算。因此,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对于企业法人来说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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