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合同和固定合同哪个好,取决于劳动者的个人情况。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明确的起止日期,适合寻求短期或特定期限工作的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适合寻求长期稳定工作的劳动者。无固定期限合同通常提供更多的工作安全感,但要求劳动者在解除合同时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选择合同类型时应考虑职业规划、工作稳定性需求以及对未来的预期。
劳动合同的类型及特点: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通常在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签订;
3、项目工期劳动合同:以完成特定工作项目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季节性劳动合同:适用于季节性工作,以季节变化为合同期限;
5、试用期劳动合同:为了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岗位而设定的试用期限制。
综上所述,无固定合同与固定合同的优劣取决于劳动者的需求:固定期限合同适合需短期或有明确期限的工作,而无固定期限合同更适合追求长期稳定性的劳动者,并提供较强的工作安全感,但解约需提前通知,因此劳动者应根据自身职业规划和对未来的预期来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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