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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的免责约定是否有效

来源:吉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2.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根据该规定,只要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不能免责。

一、格式条款有哪些无效情形?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二、民法典中外包合同有效吗

外包合同约定免责条款的,如果条款免除一方的责任,排除对方合法权利的,该免责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三、民法典外包合同免责约定有效吗

外包合同免责条款约定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分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确定了两类免责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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