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愿意离婚,只有走诉讼离婚流程了。 离婚,首先要看双方是否符合提起诉讼离婚的条件,因为不知道是男方还是女方,所以只能将法律规定告诉一方。女方在孕产保护期(怀孕、哺乳期1年内),男方提起的诉讼离婚请求不会受理。
如果一方不属于这情况,可以提起诉讼离婚,我国民法典中,对是否判决离婚,主要是看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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