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吉趣旅游网

罪犯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如下:

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犯罪分子怀孕的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犯罪分子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监外执行的罪犯,必须满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是什么

罪犯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如下:

1、犯罪分子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犯罪分子怀孕的;

3、犯罪分子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分子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