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故意失踪,想离婚该怎么办

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故意失踪,想离婚该怎么办

来源:吉趣旅游网

配偶下落不明,一方想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离婚。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情形。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如果是因为配偶恶意出走,拒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或者故意失踪以逃避起诉离婚问题的,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如果配偶下落不明不具有以上故意、恶意的情形,且失踪不满两年的,对于一方的离婚申请不予支持,裁定驳回起诉。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第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依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出庭的,人民可依法缺席判决。并按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的“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情形,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宣告失踪的,另行起诉离婚,人民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在宣告之日起即告解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