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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来源:吉趣旅游网

南京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缴费对象:南京市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
2、缴费标准: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5%,单位缴费20%,共计25%;
3、缴费时间:居民养老保险按月缴费,每月15日前缴纳上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费用;
4、缴费基数: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到100%;
南京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流程如下:
1、登记:居民到社区或相关部门登记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信息,并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卡;
2、缴费:居民根据当月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当月养老保险费用;
3、核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对缴费信息,确保缴费金额和时间无误;
4、生成电子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缴费信息生成电子凭证(如缴费通知单);
5、领取凭证:居民到社区或相关部门领取电子凭证,作为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证明。
综上所述,缴费标准和缴费基数可能会根据当地和规定而有所调整,请以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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