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时,应先划分一半给生存方所有,剩下的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
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
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下遗产划分的权益保障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所取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划分中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根据遗产继承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配偶死亡后,可以作为一部分遗产进行划分。这种划分主要通过继承和遗赠的方式进行,确保配偶在遗产分配中享有合理的权益。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和方法,包括等额划分、按份额划分等,以保障配偶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遗产划分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得到了法律的明确保护,为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配偶权益的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在配偶去世时的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给生存方,其余部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以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这些原则确保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划分,维护了配偶的权益。民法典的规定为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配偶权益的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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