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行为主要有五种:
1、发送价目表;
2、拍卖公告;
3、招标公告;
4、招股说明书;
5、商业广告。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是要约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的规定,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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