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如果是判处罚金的,罚金由犯罪分子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般是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如果犯罪分子不执行的,由强制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
2、如果是处没收财产的,由一审人民负责对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调查,确定是犯罪分子财产的,就会收缴、没收的财产会上缴国库。
执行财产刑的,要注意执行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在执行财产刑是,可以委托其他的单位协助执行,对犯罪分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查封、冻结、扣留犯罪分子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二)责令退赔;
(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相关事项。
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