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被处行政拘留处罚的不会留下案底但会在警方留下不良记录和相关档案。但如果是因被刑事拘留的并且经人民确定有罪判处刑罚的会留下案底。案底一经产生就不得消除终身保存。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被拘留会不会留案底
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不会留下案底的被刑事拘留并且被判处刑罚的会留下案底。案底一旦产生不得消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没有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被无罪释放的也不会留下案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电动车酒驾的会留案底吗
酒驾构成犯罪的会留案底未构成犯罪的不会留案底。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档案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拘役5个月会留案底吗
拘役5个月是会留案底的。只是对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机关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判决管制会不会留案底
判处管制会留案底。管制是一种较轻的刑罚其刑期也很短这项处罚更加偏向于由社会矫正执行的。但是它也是同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一起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刑罚之一。犯罪分子被处以管制处罚的也就意味着其是负有刑事责任的判处管制也就是犯罪分子已经受到了刑事处罚相关情况会有记录就是有了前科当然会有案底。被判处管制的情形有什么: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第二百八十七条【适用其他规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按照本法的其他规定进行。
酒驾被拘留6个月会留案底嘛?
酒驾拘留无论多久都不会有案底如果行为人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机关拘留了的是不会留有案底的因为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如果行为人构成犯罪被人民判处拘役的无论多久都会有案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