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国刑法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立案标准: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二条第十三款
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发售的予以发售,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对不应给予出口退税的给予退税,或者擅自决定发售不应发售的、抵扣不应抵扣的税款、给予出口退税,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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