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若非主要责任,可认定为工伤,但需先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保险仅补偿不足部分,无法获得双重赔偿。单位参保工伤保险者由保险支付,未参保者由单位支付。若您为主要责任方,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按交通事故处理,与单位无关且无赔偿。
法律分析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是工伤,但是首先要进行交通事故处理得到赔偿,工伤保险只承担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部分,不能得到双份赔偿。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支付。如果你是主要责任,就不能认定工伤。只能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和单位没关系,也不赔偿。
拓展延伸
上下班车祸,单位责任与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在上下班车祸中,确定单位的责任和赔偿金额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车辆碰撞方式、事故责任等。其次,要查明是否存在单位的过失或违法行为,例如单位是否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违反交通规则等。此外,还需要考虑受害者的损失情况,包括医疗费用、工作能力丧失、精神痛苦等。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结合以上因素,综合评估确定单位的责任和赔偿金额。需要强调的是,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最终的判决结果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当事人应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在上下班车祸中,确定单位的责任和赔偿金额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车辆碰撞方式、事故责任等。其次,要查明是否存在单位的过失或违法行为,例如单位是否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违反交通规则等。此外,还需要考虑受害者的损失情况,包括医疗费用、工作能力丧失、精神痛苦等。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结合以上因素,综合评估确定单位的责任和赔偿金额。需要强调的是,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最终的判决结果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因此,当事人应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