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遗嘱相抵触时,最后一份遗嘱有效。遗嘱人可撤回或变更自己的遗嘱。若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行为,则视为撤回遗嘱相关内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能力者所立的遗嘱无效。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法律分析
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最后订立的遗嘱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拓展延伸
遗嘱的法律要求和执行流程
遗嘱的法律要求和执行流程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在其有效性和执行过程中需要满足的要求和步骤。首先,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如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签署并有证人作证。其次,遗嘱应当明确表达遗嘱人的意愿,包括财产分配、遗嘱执行人的任命等。在遗嘱人去世后,执行遗嘱的程序开始。这包括遗嘱的提出、遗嘱的认证、遗产清算和分配等。执行遗嘱的人应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财产的处置,并确保遗嘱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法律要求和执行流程旨在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尊重,同时维护合法权益的实现。
结语
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时,根据《民法典》规定,最后订立的遗嘱有效。遗嘱人可撤回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且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将视为对相关内容的撤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所立的遗嘱无效,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亦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内容亦无效。遗嘱的法律要求和执行流程保障遗嘱人意愿得到尊重,维护合法权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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