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需要时间,一般为60天,边远地区可延长30天。办理身份证需携带户口簿,经审核采集信息,填写申领表,录入指纹,缴纳工本费。16周岁以下需监护人陪同。机关应在60天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30天。
法律分析
一、办身份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身份证需要60天,但是如果所在地处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则要延长30天。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因此,你补领二代身份证,机关应自你提出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给你二代居民身份证。当然你如果在边远地区,则可以晚30天。
二、办理身份证所需材料
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6、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7、未满16周岁办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进行办理。
结语
办理身份证需要60天,边远地区延长30天。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申领登记表等。具体流程包括审核、采集信息、填写表格、核对资料、缴费、录入指纹等。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办理。机关应在60天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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