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祐传》参考译文
陈佑,一名天佑,字庆甫,赵州宁晋人,佑自幼好学,家贫,母亲张氏曾剪发卖钱,为他买书。长大博通经史。当时诸王可自任官属,穆王府任佑为该府尚书。穆王的封藩地在陕、洛,任佑为河南总管。他去上任那天,首先去拜访金末名士李国维、杨杲、李微、薛玄,向他们求教治世之道,谈论古今之事,提出二十余件有利于人民的事,这些都得到朝廷的采纳。世祖即位,将陕、洛地区划为河南西路,任命佑为河南西路总管。
当时州县官吏因为未给俸禄,多贪婪暴虐,而唯有佑以清廉著称,在此为官八年,始终如一。至元二年,调任南京治中。正遇上河南东部发生蝗灾,以徐州、邳州尤为严重,官府令百姓捕捉。佑统率百姓几万人到灾区视察后提出:“捕蝗恐伤庄稼,如今蝗虫虽多,但谷已熟,不如早开镰收割,可省捕蝗的劳苦。”有人说请示上级,不可擅自做主。佑说:“为救民而获罪,我也甘心。”即令捕蝗的人回去收割,两州的百姓赖以免受捉蝗虫的劳苦。至元三年,朝廷赐佑嘉议大夫、卫辉路总管。卫辉是四方交通必经之地,一向难以统制。佑到任后,申明法令,建立孔子庙,修比干墓,进行祭祀,并且请示朝廷将此事记载到典籍中。他离任后,这里的百姓为他立碑颂德。
至元六年,设置提刑按察司,首先任命佑为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这时,中书、尚书两省并立,世祖打算把二者合而为一,召集大臣共同讨论。佑刚回朝,就特命他参议其事。阿合马为尚书省平章政事,欲奏请夺中书省的权力,却又怕佑反对,因而企图以进佑为尚书省参知政事的官职来拉拢他。在讨论中,佑极力主张中书省为行政之本,是祖宗所创立的,不可废止。阿合马恼怒佑违反了他的意图,把他调出京外任佥中兴路行尚书省事。西凉隶属于永昌王府,该地达鲁花赤及总管为人诬陷,每家都有一百多口人,王欲逮捕法办,佑竭力为他们申辩。王大怒,佑的辩护更强,王终于醒悟。二人皆免罪。
朝廷大举伐宋,派佑征调,山东百姓多逃避,闻佑来,都出来应征。十三年,授佑为南京总管兼开封府尹,官吏多惊慌失措。许、蔡之间有大盗,聚众抢劫,佑追捕则逃入宋朝境内。十四年,调浙东道宣慰使。当时江南刚刚平定,元军俘虏温州、台州百姓男女数千口为奴,佑强行释放归家。朝廷派他去查核庆元、台州的民田。回来行至新昌,遇到玉山乡盗贼,他猝不及防,被杀害,享年五十六岁。江浙父老要求葬他于会稽,未获批准,便立祠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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