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故的报告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故,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重大事故报告的范围
重大事件类;重大案件类;重大事故类;自然灾害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类;重大敏感性事件类。
二、岗位责任人要求
1.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工作有具体负责人,挂牌明示,各司其事,各负其责。
2.各岗位责任人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必须尽职尽责,必须履行义务。
3.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昼夜24小时有专人值班。节假日期间,要有领导值班或在岗带班。主要领导、值班领导和带班人员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三、重大事故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
告主管领导,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向分管领导和值班室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四、重大事故的处理程序
1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 2.主要负责人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主管负责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4.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员工大会上公告。 五、对末履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人员的处理
1. 对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 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3. 对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到位造成延误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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