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5标项目经理部
拌和站信息化模块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5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拌和站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东南铁路公司 京福闽赣公司 向莆铁路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建设管理系统V1.0)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东南铁工【2018】40号)、《东南铁路公司 京福闽赣公司 向莆铁路公司关于印发《拌和站信息化模块应用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东南铁安〔2018〕124 号)》、《中铁上海工程局新建福厦铁路5标关于重新下发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建设管理系统V1.0)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厦铁路5标工〔2018〕71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职责和分工
第二条 项目各个拌和站(1#拌和站、2#拌和站、梁场拌和站)负责人负责拌和站的管理,每个拌和站设置信息员一名,专职负责拌和站系统进行初始化以及日常运行维护,对拌和站报警信息进行处理,对项目拌和站报警接收人以及设备台账进行维护。
第三条 项目经理部信息化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拌和站对拌和站系统初始化成果以及日常运行维护,报警信息处置,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信息化考核中。
第四条 拌和站站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工地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试验室信息系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第五条 各拌和站配备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员,完成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 1.每天登陆拌合站信息化平台,对本站实时采集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并在拌和站计量、拌和时间超标及处理台账进行记录;
2.对本站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周提交分析及问题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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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本站人员变更、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记录等信息进行管理。 第六条 各拌和站按要求配备软、硬件设施,负责本管段拌和站信息化系统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工作,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监理项目部并报厦门指挥部核备,同时与软件厂商沟通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 根据公司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将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第三章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一) 查询本施工单位拌和站位置、所属单位、人员、设备等基本信息。 (二) 统计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自动生成图文报表,并能对重大计量偏差报警。
(三) 查询生产原始数据,能够实施混凝土质量问题追溯。
(四) 统计分析混凝土产量、材料消耗量、搅拌时间等数据,自动生成报表。
(五) 查询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登陆系统频次和时间。
第四章 报警管理及报警对象
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系统报警目前包括材料偏差报警和时间报警。 (一)拌和站根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于材料偏差报警,每盘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用量,分三级设置报警提示。
(1)初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偏差值±1~±3%;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2~±5%。
(2)中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偏差值±3~±5%;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5~±10%。
(3)高级报警:每盘粉料(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偏差值±5%以上;每盘骨料(粗、细)偏差值为±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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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警短信接收对象:
(1)初级报警:施工单位拌和站的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信息化管理员;监理单位驻站监理。
(2)中级报警:施工单位拌和站的站长、信息化管理员、项目分部经理、项目经理部安质部长、工地中心试验室主任;监理单位驻站监理、信息化管理员、监理中心试验室主任。
(3)高级报警:施工单位拌和站的站长、信息化管理员、驻站监理、项目分部经理、项目经理部安质部部长、工地中心试验室主任、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项目经理部总工;监理单位驻站监理、信息化管理员、中心试验室主任、总监;厦门指挥部信息化管理员、安质负责人、东南公司信息化管理员、安质部部长、工管部部长、相关副总经理。
第五章 超标处理方式
第八条 初级超标的混凝土每车材料累计计量误差超标在验标允许范围内,且单盘材料计量误差粉料、水剂(水泥、矿物掺和料、外加剂、拌和用水)未超出3%、骨料未超出5%时,本车混凝土报废处理或用于临建工程。留好影像资料。
第九条 中级超标混凝土作废品处理,保留误差记录,留好影像资料。 第十条 高级超标混凝土单不得与计量正常的混凝土混合使用于工程实体,可用于临建或作废品处理。保留影像资料,输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备案。
第十一条 拌和站按照铁总相关标准需严格管理,加强料差控制,搅拌时间控制。各拌和站每月中级报警率不应超过当月总生产盘数3%,高级报警率不应超过总生产盘数1%。
第六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人员培训。
拌合站模块启用前,由项目经理部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实施培训,培训内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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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括平台用户管理、拌和站报警信息处置管理等。
第十四条 系统初始化工作。
在拌合站模块启用前,由信息化管理员和拌合站管理人员按照相应原则和要求完成基础信息初始化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管理、有关人员的注册和授权、设备情况、数据填报格式和填报要求等。
组织机构管理: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员根据拌和站现有的人员进行人员管理(拌和站人员需在铁路工程管理平台的人员组织机构模块先进行授权)。
人员组成和授权: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员在组织机构管理完成后,进行人员信息的授权,拌和站人员信息的录入,包括拌和站报警短信接收人员信息的录入和报警级别的设置。
设备管理:拌和站管理员添加拌和站设备的类型和数量。 第十五条 日常使用
(1)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填报拌合站模块日常应用情况,填报并及时处理工程用料等方面的申请。
(2)当天工作内容进行写实,填报搅拌具体数据信息情况。 (3)对于搅拌设备,人员的变更要及时报信息化办公室变更授权。 (4)对报警信息要及时查看并处理。
(5)对于拌和站相关设备频繁发出报警信息,需要对相应设备进行检修处理。
第十六条 拌和站管理
1.拌合站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生产过程管理的标准化。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应能实现材料进场与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重点场所及关键过程视频监控、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超标报警与不合格提示功能,且与拌和站既有生产控制系统相互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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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混凝土应使用质量合格且与配合比相同的原材料。在监理见证下,由试验人员将批准的施工配合比数据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其他人不得修改。
3.混凝土生产前,管理人员应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并对称量系统进行调零,首盘混凝土出现用量超标应暂停生产,重新对设备和称量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恢复生产。
4.试验室和监理单位应按技术标准要求对混凝土性能指标进行抽检,不满足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解决。
5. 拌和站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原材料进场及混凝土出站、混凝土生产进行管理,拌和站应制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有效实施。
6.拌和站应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专业培训,相关人员应能熟练操作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工作。数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拌和站基本情况(人员、设备、环境设施、混凝土供应范围及生产量、混凝土种类及等级);
(2)原材料管理(品种规格、生产供应厂商、进场时间与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
(3)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与混凝土出站数据; (4)不合格品管理及质量问题分析; (5)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6)其他工作数据。
7.自动采集的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拌和站信息管理系统,需手动输入的应在工作结束24小时内完成录入。
8.管理人员应及时对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发出的计量偏差超标、拌合时间不足在线警报采取解决措施。
9.管理人员应经常调阅信息管理系统分类统计数据,发现并解决问题,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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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组织岗位工作质量考核。
第七章 考核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模块考核,模块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按照《中铁上海工程局新建福厦铁路5标关于下发铁路工程管理平台(建设管理系统V1.0)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厦铁路5标工〔2018〕71号)文件进行,考核结果纳入项目绩效考核中。内部考核详见附件(信息化考核扣分标砖)。
第十八条 信息化扣分项:
1.未及时维护拌和站初始化信息(短信报警接收人、设备台账等)扣1分 2.报警信息未按照东南公司要求及时处置,每条扣1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运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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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及所占分值 信息化专业人员数量、资格以及业务能力水平等是否符合要求10分 信息化建设行为 (30分) 信息化管理制度或办法是否完善、落实5分 信息化设备、办公设施、条件等是否满足要求10分 信息化分工职责等是否清晰5分 信息化采集、传输以及报警是否正常10分 数据严重超标,10分 对于信息警报等问题是否及时处理、满足要求10分 考核标准及方法 现场核查,每不符合一项扣3分 每不符合一项扣2分 每不符合一项扣2分 每不符合一项扣2分 现场核查,每不符合一项扣2分 每出现一次连续5次中级超标报警或2次高级超标报警,扣2分 现场核查,每不符合一项扣2分 信息化工作质量 (50分) 信息化工作日常检查、反馈等是否到位、现场核查,每不符合一项扣1分 满足要求5分 是否存在故意破坏信息系统、传送虚假数据的10分 现场核查,每不符合一项扣5分 信息管理员登录频次是否满足要求,信每不符合一项扣2分 息化工作是否及时及影响施工进度5分 资料建档分类是否清晰、便于查阅5分 查资料,每不符合一项扣2分 信息化内业资料管理 (20分) 是否建立警报超标问题处理台账、是否有处理回复记录10分 日常信息化通知、指令上传下递的登记情况5分 查资料,每不符合一项扣3分 查资料,每不符合一项扣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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