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XX镇“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汇报

XX镇“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汇报

来源:吉趣旅游网


六横镇“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汇报

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政府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XX政发[2012]31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领导,指挥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由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XX安全生产领域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联合了相关职能部门,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为提高社会各阶层、企业员工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理解,使从业人员自发地在生产中拒绝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远离违规违章生产方式,保护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起“平安XX”的良好氛围,我镇加大了安全生产宣

传力度,通过安全检查的电视转播、悬挂横幅10余条,发放企业安全生产警示牌50块,宣传画180余幅,手册3000余份,同时督促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了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合法合理、照章循规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三、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1、深化结合“打非治违\",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积极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针对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船舶修造、渔业船舶、旅游行业、特种设备等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到目前为此已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6次.共累计排查单位508家,排查安全隐患820个,并全部得到整改,特别对重点安全隐患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措施进行督办,切实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开展重点专项检查行动。由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处长组织,联合海事、港务、边防派出所、安监、新闻宣传等部门,在XX海域集中开展水上交通输运船舶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上交通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查获3艘无证舢渡和吸铁船,进行了依法处理,并拆解一艘无证小船。查获XX18号、新旗舰、XX17号、XX7号等12艘违章超载、船员证书不全的运砂运石船舶

进行立案调查处罚。

3、加强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执法力度。在检查中,发现峧头社区家家欢烟花爆竹专营店存在违规开设棋牌室的行为,XX优珠废品收购部存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变更而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由镇安监站要求这两家单位限期整改,在到期后仍未整改的情况下,对此两家经营者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四、健全制度、落实预案.

为提高此次专项活动的长效性,确保各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地保持“打非治违\"、合法合规进行安全生产的势头和氛围,我镇对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危险品保管制度等各有关制度进行了重新审查,并帮助企业单位对缺乏或存在漏洞的制度进行了全面的重新建立和完善共15次,并落实安全管理员等进行专人进行监督执行,健全了我镇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同时,我镇落实确定定期不定时的走访检查制度,对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巩固此次活动的长期有效地执行。

为检验XX水上客运企业应急预案的制订落实情况,我镇对XX运输公司所属的双屿10号、XX2号、XX3号三艘作为XX主要客运力量的船舶进行了应急演练,乘务人员在应急演练中表现出训练有素、迅速高效地行动令在场观摩的有关职能部门较为满意,下一阶段我镇将继续对其他领域进行

应急演练。

五、存在问题、解决意见。

虽然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解决了一些困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与上级的要求有一些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XX地域面积大、落户大中型企业数量多、“打非治违\"的任务重,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

二是XX为解决个私船舶问题成立了个私船舶服务站,但XX个私船舶的无证、缺证、违法违规运营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XX部分建材市场存在消防安全违规的隐患,虽由管委会领导出面反复协调处理,但在消防设计和程序上仍存在瑕疵。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力量,强化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集中整治打击XX水域的无证、缺证、违法违规运营船舶;协调落实建材市场的证书、着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XX镇 XXX 2012年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