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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巡视制度

来源:吉趣旅游网
上海华申信联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遂资高速公路JL2合同段驻地办

巡视、旁站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现场工程质量,减少同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并尽可能将这种缺陷消灭在萌芽状态,驻地办针对所辖工程的特点制定巡视、旁站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应认真执行。

1、旁站工作范围:隐蔽工程。主体结构(10m3以上砼浇筑),张拉压浆、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等必须全过程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2、巡视工作范围:非主体结构(10m3以下砼浇筑),简单制作工序(不至于引起严重结果的),巡视中发现问题必须做好记录,及时要求承包人返工。

3、旁站工作主要由现场监理员或专监完成,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工序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认真观察和检查所用材料和配合比、施工机具、操作程序和技术、施工进程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施工初期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和必要抽样检查、并随时做好记录。

4、旁站监理发现有异常情况,可随时向施工人员提出,必要时及时报告主管专业工程师或高监(副高监);对明显违反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员暂停施工,等候处理。

5、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旁站监理必须立即整理有关检测资料,分析原因,上报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驻地办,以便及时处理。

6、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天对所管的工程项目进行两次巡视,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若不能处理的情况及时报高监(副高监),同时对现场监理员的处理能力和情况作出分析,做好相应的记录。

8、高监(副高监)每周应对各合同段全线进行1~3次的巡视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现场和专业工程师及时做好评价记录,以利于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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