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编制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技术负责人:
编 制 日 期: 年 月 日
XXXXXXXX有 限 公 司
项目监理部
目 录
一、建设工程项目概况………………………………………………1 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依据……………………………………2 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2 四、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内容……………………………………2 五、监理目标…………………………………………………………4 六、工程监理重点……………………………………………………5 七、各项监理重点的内容……………………………………………5 八、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6 九、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8 十、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15 十一、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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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十二、施工阶段工程项目安全监理…………………………………21 十三、建筑节能监理控制……………………………………………28 十四、监理工作管理制度……………………………………………30
一、建设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项目特征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开工日期 质量目标 竣工日期 合同价款 工程地点 工程类型 工期天数 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一览表 层数 单项工程 檐高工程造价建筑面积(m2) 结构类型 总高(m) 名称 (元) 地上 地下 (m) 备注 (二)基础工程及主体工程特征。 (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 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 单 位 名 称 分包单位 质监单位 (四)、工程特点
1、该工程位于 。应搞好文明施工,减少施噪音,避免环境污染。
2、 侧是交通要道,来往人员和车辆较多,应做好封闭式围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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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保护工作。
3、本工程水电安装项目较为复杂,水电预埋、预留孔洞与安装须与土建施工密切配合,预埋预留不得随意损伤结构钢筋.
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依据
(一) 按照建设部有关建设监理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认真贯彻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严格管理监理资料,实施与落实“三控\"(质量、进度、投资)、“两管”(合同、信息)、“协调”的责任目标.
(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项目审批文件。 (三)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施工工艺标准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四)本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五)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有关的设计文件。 (六)承包单位报送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变更、协议。 (八)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变更、协议。
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
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监理.
四、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设.组织图纸会审会议,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提出审查意见,承包单位修改后批准并监督其执行.
3、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体系.
4、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并书面提交建设单位给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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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5、检查承包单位测量放线控制成果,保护措施,检查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6、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具备情况,符合开工条件时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7、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向各参建单位作施工监理交底.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文件,并遵照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法令、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管理程序施工。
2、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3、检查进场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审核其质量、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定期检查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4、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旁站监理重点部位,对工序质量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审核、签认相应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5、对承包单位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组织专题论证; 6、主持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7、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工作量统计表,做好计划与实际的比较、分析工作,制定资金使用调整措施;
8、按规范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经常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调整滞后进度,并按规范程序处理工程进度变更;
9、按施工合同约定、按规范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工作;
10、依据法规、合同、规范标准、定额、事实及规范程序等处理费用、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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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
11、调解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
12、定期主持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13、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和监理工作情况。
14、经常检查承包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施工机械、施工用电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事项责令和监督承包单位整改。
15、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6、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17、进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向建设单位提交。 18、督促竣工档案的编制与移交。 (三)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定期回访,设置专人检查承包单位在保修书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缺陷修复的质量.
2、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记录,并调查、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归属,并协助进行处理。
3、对承包单位进行的修复工程进行验收、签认; 4、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 5、做好保修期监理工作的记录。
五、监理目标
(一)造价目标 (二)质量目标 (三)进度目标 (四)安全生产目标
六、工程监理重点
序号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5
关键部位 检查方法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以上所列为本工程重点控制内容,项目监理部根据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制定详细、严密的监理细则,进行重点控制,隐蔽性质的关键部位的施工,实施旁站监理,保证施工质量,监理细则另册。
七、各项监理重点的内容 八、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
(一)监理组织机构名称
广西隆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监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成立以 同志为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监理部,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本工程监理工作,组织形式按监理专业职能制形式,项目监理部组织框图如下:
承包单位 合同、档案 管理员 信息 管理员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合同、档案,信息管理专业工程师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协 调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承包单位 1、项目监理部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监理职务 技术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或监理上岗证编号 1
总监理工程师 6
全面领导项目监理工 作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2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现场监理员 检查、协调、监督、 签证 旁站、检查、签证、 检验 (三)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1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1。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 1。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1.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1。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指令。
1。9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给予确认。 1.10审定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1。12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 1.13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4审批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审核、签认工程竣工结算。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1.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2、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2.1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及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2按专业分工并与其它专业相配合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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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2。3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2。4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2.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2.7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并做监理日记。
2。8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2。9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10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现场监理员的职责:
3.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4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5担任旁站监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本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报告。
3。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九、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
(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 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等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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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 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 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 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6. 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方法:1。审核证明材料 2.到厂家考察 2、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3.进场材料检验 承包单位另选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4.进行验证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承包单位达到分项工程报验条件进行自检 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承包单位使用 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 不合格 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不合格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进行自检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3.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 有缺陷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移交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质量控制资料 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 1. 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9 项目监理部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 应按监理规划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3. 应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
4. 应对工程的某些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5. 严格执行现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6. 应建议撤换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分包单位.
(四)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1。1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1.2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
1.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1.4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审查实验室的资质 2.1查验试验室资质. 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3。1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 3.2查验施工轴线控制 位置。
3。3查验各楼层墙柱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放线成果。
3。4应要求承包单位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楼层,放线记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4、签认材料的报验
4.1要求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资料、出厂质量证明等随《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4.2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和确认签认。 4。3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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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4。5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混凝土浇灌申请,并应: a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及现场管理进行检查; b对预拌混凝土单位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 5、签认建筑构配件、设备的报验。
5。1审查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复试。
5.2应参加对加工订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约定参与订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5。3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拟采用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5。4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6.1要求承包单位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进场施工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6.2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6。3要求承包单位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秤等)应有检定证明。
7、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1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前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7。2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审查其提供的签订证明和确认文件。
7。3应要求承包单位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在施工前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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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上述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核结论. 7.5上述方案未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的进行巡视和旁站
1。1应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予以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
1.2应对施工过程的某些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并作旁站记录,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1.3对所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4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2、检查工程预检
2.1要求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2。2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2.3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3、验收隐蔽工程
3。1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3.2应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3。3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承包单位整改并自检后,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回复单》报项目监理部再予以复查.
3.4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4、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1检验批施工完成,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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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标准表格执行)。
4.2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签认。
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1要求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5。2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5。3签认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
5。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5。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5。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 6、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1应要求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签认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意见。 6。2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工,进入装修前,应分别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基础/主体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在监督单位的监督下共同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并会同各方在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上签章认可。
(六)工程竣工验收
1、当工程达到基本交验条件时,应组织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对个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无负荷试车),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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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试验;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预验收
3.1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
3。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3。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3。4经验收需要对局部进行整改的,应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表》.
3。5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4、竣工验收: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5、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送承包单位一份。
(七)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去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1.1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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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1.3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2、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十、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
(一)工程进度控制原则
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3、应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二)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 注:如总进度计划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可不单独审批 否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按计划组织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基本实现计划目标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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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示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三)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1、审批进度计划
1.1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年进度计划、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1.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等)及施工队伍的条件,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1.3施工总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竣工日期规定,可以用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并应附有文字说明。监理工程师应对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进行审查、分析。
1。4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应要求承包单位同时编写主要工程物资的采购及进场时间等计划安排。
1.5项目监理部应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指定防范性对策,确定进度控制方案。
1.6总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并报送建设单位,需要重新修改,应限时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 2、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
2.1项目监理部应依据总进度计划,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实施动态控制。
2.2应按月检查月实际进度,并将与月计划进度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发现偏离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目标. 2.3
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划填写《施工进度要求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报《第 — 3 月拟实施工程项目报告单》,计划报审表》见附表B2《第 月完成工程项目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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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3。1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应采取的措施,并应指令承包单位采取相应调整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3.2必须延长工期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填报《工程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3.3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工程延期审批表》,要求承包单位据此重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十一、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一)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
2、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3、市场价格信息;
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 5、《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6、国家和当地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 (二)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1、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款支付方法。
2、应坚持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或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拒绝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
3、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 4、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并报建设单位同意。若仍有争议,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5、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 (三)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程序 1、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
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分部工程已签认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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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承包单位汇总已审核款项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三方协商 承包单位填写《( )月工程量清单报审表》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 监理工程师审核月工程量和月工程进度款并签认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 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 承包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核三方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 (四)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 1、应要求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图纸、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账。 2、应要求承包单位于施工进度计划批准后10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内价款分解切块,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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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审核承包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
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或计算价款的原则、方法。
5、应对工程合同价中政策允许调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暂估价、不完全价等进行主动控制。
6、应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7、应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8、应严格执行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9、通过《工作联系单》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五)工程量计量
1、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上报月完成工程量。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应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4、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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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
5、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地下不明障碍物处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
1.1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并及时签发工程预付款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1.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 2、支付工程款
2.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已经计量确认的当月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计算月工程进度款,并填写《( 当 )月工程量清单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2。2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当期已发生且经审核签署的《( 当 )月工程量清单报审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和《费用索赔审批表》等计算当期工程款,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2。3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当地有关规定、定额进行审核,确认应支付的工程款额度。
2。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七)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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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提出审核意见。
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4、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项
十二、施工阶段工程项目安全监理
(一)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
1、 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 200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4、 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5、 2004年1月13日公布并实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6、建设部1999年5月1日颁布并施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等。
8、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及有关其它合同文件; 9、本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说明等;
10、经审查批准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1、监理单位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承包单位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项目安全监理控制机构
为加强项目安全监理的控制,成立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同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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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组长的安全监理控制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1、 项目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表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序号 姓名 专业 技术职称 监理职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监理方式 全面领导项目监理工作 检查、协调、监督、签证 旁站、检查、签证、检验 或监理上岗证编号 2、项目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图
土建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三)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分工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承包单位 1。1代表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控制负直接责任,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认真审查。
1.2审查承包单位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批复开工报告。
1.3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1。4主持或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2、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2.1负责编制本专业安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2。2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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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了解设计文件对建设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设计文件中的安全问题,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4督促建设单位给承包单位提供图纸未标准的地下结构如暗管、电缆等构筑物的详细资料,要求承包单位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2.5要求承包单位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的状况,并提供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因素及预防措施。
2。6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说明书。
2。7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
2.8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进行抽查和检测.
2.9要求承包单位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对该工序的施工安全准备情况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经专职安全员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程序
1、结合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资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条件、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设施,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2、审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3、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4、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环境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作业人员生产操作中安全状况,发现事故隐患,应指令承包单位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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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的安全检查. 6、监理工作的流程: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报审 承包单位 整 改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审核 监理工程师 承包单位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的实施、自验、有关部 门验收、 验收结果备案 承包单位 巡视、平行检查、旁站 监理工程师 整 改 承包单位 监理工程师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安全生产控制
督促承包单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达到百色宁市标准化工地目标。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1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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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1.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1.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必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1。1。3检查安全交底,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盖章后有效,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
3、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为中心。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
3.1成立安全文明生产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3.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5、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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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安全检查的控制要点有: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三室”、“四户”防护(临边防护)、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龙门桩、井字架)、搭吊、施工机具等,具体安全监理工作详见安全监理细则。
2.文明施工控制
施工现场应当达到环境美化,场地布置合理,施工有序等文明施工标准。现场督促施工方落实文明施工工作,在项目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安全检查的控制要点是:现场围档、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检查要点,具体安全监理工作详见安全监理细则。
(六)安全监理制度与措施 1、安全监理制度
1。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1。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部负责,监理项目部在开工前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
1.3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签字。
1。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1.5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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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6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1。7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2、监理措施
2。1旁站监理。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支护、混凝土浇筑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塔吊、龙门架附墙预埋件的安装等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2。2测量。监督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2。3试验。要求承包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2。4指令文件。安全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2.5利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 十三、建筑节能监理控制 (一)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BJ04-242-2006 3、《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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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TB50411-2007 6、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变更、协议.
7、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8、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措施
1、节能工程所用的材料(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的材料和制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购配件等),进场时应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主要材料和制品现场抽样复验。
2、审核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3、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4、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必须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节能工程必须作为专项工程验收,节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单位(项)工程竣工验收.
6、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现场施工监理主要抓好如下工作:
(1)材料方面的控制:屋面、外墙、门窗方面的材料严格控制好,并达到设计文件中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的要求;如果参建方提出材料变更,必须经设计院验算,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屋面工程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中的屋面做法施工,特别是保温层的厚度及保温材料的控制方面;
(3)外墙体工程:
A、检查外墙体的砌筑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B、外墙窗洞严格按设计文件实施,如果业主提出变更,必须提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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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院验算,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
(4)外窗方面: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的二次设计,使门窗设计的导热、热阻、遮阳、开启面积、窗气密性达到要求,并将二次设计施工图送单位审定后方能实施。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窗玻璃的选用工作,不改变原设计的外遮阳措施和窗的开启面积,外窗按要求送检,气密性达到设计文件要求。
(5)给排水节能监理措施
A、严格把好进场的各类卫生洁具、设备、配件、材料关;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中的给排水节能措施、设备材料表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卫生洁具、设备、配件、材料,坚决制止,不得安装使用。
B、对符合设计节能措施和节能设计标准的卫生洁具、设备、配件施工安装,进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6)电气节能监理措施
A、对进场的电气设备、照明灯具,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标准、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中的电气设计节能措施、设备材料表认真对照检查;检查是否按设备材料表选用了高效节能设备、照明灯具。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坚决制止,不得安装使用。
B、对工程采用符合节能设计标准和设计节能措施的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等,进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7)暖通空调节能监理措施
A、对进场的通风设备、空调设备、保温材料等,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中的通风空调设计节能措施、设备材料表进行认真核对检验。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通风设备、空调设备、保温材料等,坚决制止,不得安装使用。
B、对符合设计节能措施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风设备、空调设备、保温材料等施工安装,进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十四、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㈠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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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而控制的基础是信息,所以要在施工中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办理签认手续。通过信息交流,以便决策者及时、准确地获得信息,分析后采取相应措施。
2、利用计算机存储与项目有关的信息,高速、准确地处理监控所需要的信息,及时地形成各种报告,以辅助监理在三大目标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规划、决策、检查、反馈,实施动态管理。
3、监理人员负责收集和反馈信息,收集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用,将其保存完整并及时分类,加工处理后,迅速反馈。通过信息找出当前各项目标中偏离事项,加以总结,提出纠偏措施,保证目标得以实现。
4、工程建设监理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报表制度,加强资料管理。
㈡监理会议制度
1、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工地会议是围绕施工现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一般有第一次工地会议、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专题性的工地会议三种类型。
2、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设计、施工、分包、监理等各参建单位代表参加,建设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这是项目尚未全面展开前各参建单位相互认识,确定联系方式,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监理工作方法、程序,创造良好开端的会议。
3、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及专题的工地会议,主要解决工程进展中的进度、质量、投资及安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按计划正常进行.
4、处理好同建设、施工、设计、监督管理单位的关系,发生问题时,即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协商解决。
5、定期召开监理部内部协调碰头会,加强监理人员间的团结合作。 6。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指定专人记录、整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打印发送。重要的会议纪要,还须经与会单位代表会签后,再打印分发.
(三)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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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根据本项目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及监理资料管理流程编制监理工作报告。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站的年度工作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的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四)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在施工图纸到位之后,工程开始之前,由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组织进行有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会议。会议一般程序:
首先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施工时应注意的工程部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等。
然后,分专业会审及各专业一起会审,提出存在问题,由设计单位答复。
会审时应做好记录,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会审纪要后送参加会审单位核对,无异议后签发.图纸会审的内容应包括:图纸会审的项目名称、图纸编号、图纸会审时间、地点、主持单位和主持人、参加单位和参加人;设计技术交底内容、图纸会审问题及设计答复内容。
图纸会审纪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应作为施工依据,并要作为竣工资料进行存档.
(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在正式施工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关键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部位、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监理单位主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是否可行、能否满足业主的质量和进度要求等内容,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表明报审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同意使用。
(六)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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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督管理部门。
(七)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主要原材料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资料、出厂质量证明等随《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监理部签认。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八)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隐蔽前、分项(部)工程、主体工程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申请表报告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或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九)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十)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空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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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表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十一)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检,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十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当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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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以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的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一份事故报告监理部;对于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2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处理;对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填写事故报告一式3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十三)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其他计划对比的项目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
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四)投资监理制度
1、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加较大投资的工程, 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十五)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的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的,不能验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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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划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1份,审查确认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3.1全部设计文件1份(包括变更设计)。
3.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1份。 3.4工程小结。
3。5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1份。
(十六)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该作详细的记录。
2、项目监理部每周六上午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继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十七)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日志是涉及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合同、管理等与工程密切有关的真实记录.它是我们了解工程原貌、总结经验、查寻解决纷争的重要原始资料.监理日记的填写必须做到认真、及时、全面,监理日记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监理日志分项目监理组日志和监理工程师日志。
1、项目监理组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委托专人负责,按日将气象、施工单位完成的主要工作、监理单位完成的主要工作、会议、洽商等工地发生的主要内容。
2、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日志录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监理工作情况. (十八)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 1、工程建设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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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日制度。 4、工程建设监理周报、月报制度。 5、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6、监理费用预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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