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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管理制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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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施工机具的管理,保证施工机具的配备及其安全性、工艺特性满足工程施工要求,以及保持有较高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机具的采购、租赁、配备、验收、使用及维修等各项管理工作。 3 职责和权限

3.1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领导施工机具的管理工作,审批公司施工机具的采购计划。

3.2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公司施工机具的采购计划和报价,并对各分公司施工机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3.3财务部负责复核公司施工机具的采购计划和报价,负责施工机具的采购的核付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核销。

3.4分公司是公司施工机具的产权直接管理和使用单位,根据施工需要编制施工机具配备计划,设立施工机具管理机构,制定分公司的施工机具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施工机具的采购工作;并对分公司的施工机具进行有效管理。 3.5分公司设材部门负责分公司施工机具的归口管理。建立分公司施工机具台账,负责施工机具租赁、状态认定、使用、维护和保养等的管理工作。每半年将施工机具的状态信息报告至工程管理部。

3.6工程项目部需设立施工机具管理员,负责组织对进入或退出施工现场的

施工机具设备的安全、质量保证性能状态进行检查认定,并对现场施工机具设备、计量器具建立管理台帐,对施工机具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日常维修和保养等进行管理。

4 施工机具供方评价

4.1在采购或租赁施工机具设备前应对供应方和该产品质量安全性能进行评价,收集相应的证明资料和保存评价记录。 4.2评价的内容包括: 4.2.1经营资格和信誉; 4.2.2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4.2.3供货能力; 4.2.4风险因素。 4.3评价方法

4.3.1由分公司设材部门收集施工机具供方评价的有关资料(可包括,但不仅限于):

a. 供方简介;

b.施工机具的经营资格,包括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注册证书等;

c. 供方的信誉,如在供方货源地的调查报告或其他用户对该施工机具的使用报告及满意程度;

d.施工机具的质量情况,如施工机具的检验和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使用操作说明书及其他技术文件;

e. 施工机具的供货能力。

4.3.2按XX•xx.05《采购管理程序》对供方进行评价活动,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建立施工机具合格供方名册,下发各分公司设材科,选择使用。

5 施工机具采购管理

5.1各分公司根据各工程项目部反映的施工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的施工机具情况,提出施工机具采购申请,由分管副经理审核,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再交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2施工机具采购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国家、地市准用证件,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5.3 公司与施工机具供应方订立合同,明确所采购的施工机具质量及服务的要求。

5.4设材部门依照采购合同的规定,负责施工机具的采购工作。

5.5新购置的施工机具,由设材部门会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和记录,按XX•xx.05《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填写XX•xx.05 表1“固定资产验收单”。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由设材部门负责联系设备应方维修或退换,经验收合格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入库造册、编号建档。随机资料作为原始记录要及时归档。 6 施工机具租赁管理

6.1租赁施工机具,需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协议,明确所租赁的施工机具质量、安全性能保证要求,及供方的服务要求。

6.2租赁合同内容包括:施工机具编号、名称、规格,随机附件与工具名称、规格、数量,随机技术资料、质量、安全状态验证书,租用起止日期、租赁费用、结算方式和双方承担的责任等。

6.3在办理租赁交接时,应共同进行工艺性能和安全性能技术鉴定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设备验收单,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特种设备应附有国家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证书复印件(要核对原件等)。 6.4租赁施工机具使用的时间安排要合理,充分发挥施工机具的使用效率;使用时按设备操作维护说明书注意维护保养,使用完后应立即退还,不得闲置所租赁的施工机具。

6.5租赁的施工机具不得转租、转借。

7施工机具的验收

7.1采购或租赁的施工机具,接收前应进行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 7.2施工机具的验收内容一般包括:

7.2.1施工机具的数量、规格、随机附件、随机资料等;

7.2.2施工机具的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注册证书等;

7.2.3施工机具的检验和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使用操作说明书及其他技术文件等。

7.2.4施工机具的使用试运行,检查其工艺性能和安全性能。 7.3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3.1需在现场安装或拆卸的施工机具,需确定安装方案或拆卸方案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或拆卸,安装后的施工机具经验收合作后方可使用。 7.3.2如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畴内的施工机具,安装前必须到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告知和监检业务,安装后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7.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由设材科负责联系施工机具供应方维修或退换,经重新验收合格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入库。 8 施工机具使用管理

8.1施工机具使用前必须按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检验要求,经过工艺性能和安全性能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具的各种监测仪表以及安全装置应齐全、完好,严禁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施工机具。 8.2需现场安装的施工机具,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力求以数据形式进行书面记录,并经相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8.3施工机具的现场工作环境必须符合要求,以保证施工机具使用安全、高效、低耗,禁止在不适宜的工作环境下使用施工机具。

8.4施工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使用知识的人员操作和使用。特种设备应由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方可操作。各种施工机具的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8.5施工机具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严禁投入使用。

8.6施工机具使用管理的具体细则要求见XX•xx.05《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9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

9.1为使施工机具处于良好的安全使用状态,确保施工机具对环境影响达标,延长使用寿命,施工机具应根据其技术性能和使用情况,按照相应的保养、维修规程进行适时的保养、维修,保持施工机具的使用能力。

9.2施工现场需建立施工机具管理责任制和操作责任制,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要求高或贵重的施工机具应定人定机,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填写施工机具的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9.3工程项目部应根据现场施工机具的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养专用工具和设备,提供各种润滑油燃料、清洁剂和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9.4施工机具每次使用完毕,使用人员必须清理干净,自我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使用状态中的施工机具工艺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使用要求。

9.5施工机具维修、保养的具体细则要求见XX•xx.05《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10施工机具的封存和报废

10.1计划连续停用6个月以上的施工机具,应申请封存,并报公司工管部备案。

10.2施工机具封存期间,必须维护和保养完好。

10.3对于封存的施工机具,因工作需要重新启用后,使用前需重新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同时分公司管理部门应向集团公司工管部报备解封。

10.4施工机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0.4.1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施工机具净值为零无再评估延用价值的。 10.4.2主要结构、主要总成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10.4.3修理费超过设备原值的50% ,或大修理虽能恢复性能,但不如更新的经济。

10.4.4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结构有严重缺陷、效率低、耗能超过原定指标的15~20%以上,又无条件通过技术改造降低的,或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10.4.5因自然灾害,突出变故而造成施工机具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10.4.6已属于技术淘汰的施工机具。

10.5施工机具报废由分公司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呈批表”,报集团公司工管部及财务部审核,再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10.6施工机具报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特种设备的报废还应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并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监督下作现场报废处理。

10.7施工机具封存和报废的具体细则要求见XX•xx.05《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11施工机具建档管理

11.1施工机具采购、租赁,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造册、编号建档,随机资料亦需记录和归档。

11.2施工机具技术档案应记载机械统一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质量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原值、购入和启用日期、整机照相、铭牌照相、使用单位维修保养记录以及其它情况的汇总记录。 11.3施工机具原始技术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a) 出厂检验合格证; b) 装箱单;

c) 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

d) 测试分析记录; e) 随机配件图册; f) 主要附件、工具明细表; g) 调试记录;

h) 自制设备的方案论证、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设计图纸、试 制、试运转及鉴定和总结等技术文件; i) 有保存价值的其它原始记录。

11.4施工机具使用技术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a) 机械运转记录;

b) 重点检修和大修理记录;

c) 重大事故报告和处理材料; d) 技术革新或改造的有关资料和图纸; e) 在使用、保修中所发生的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f) 大型(主要)施工机具走合期记录表。

g) 特种设备的使用证、年度检查记录、定期检验报告。 11.5需现场安装的施工机具,其施工安装及验收资料也应建档保管。 11.6施工机具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档案随设备使用单位,利于资料的积累及跟踪。

11.6.1集团公司本部的施工机具档案,由工管部归口管理,并整理建档后,送公司信息资料中心一级库保管。

11.6.2各分公司在用的施工机具档案,由各分公司设备材料科归口管理。 11.7施工机具档案的资料收集、整理、建档、保管、统计、借阅等要符合Q/GDHJ·xx.13《档案管理方法》的规定和要求。

12 相关文件

12.1 XX•xx.05《采购管理程序》 12.2 XX•xx.05《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12.3 XX•xx.13《档案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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