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集团公司关于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转拨给其他项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认真阅读说明书,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用机。
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查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
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格的部门进行检定。检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辨的仪器。
6.使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
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极管。
7.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
8.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种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9.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需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
10.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尘,防雾,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在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
11.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汽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
12.建立健全测量仪器设备台帐,仪器出库,入库调迁项
目,应办理登记,签认手续。
13.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了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条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准确,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辨,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报报废。
14.测量仪器的申请购买及报废由项目部报公司工程技术部,由公司总工程师及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工程技术部对全项目的仪器配备和管理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要求做到帐,物,卡相符,技术档案齐全。
15.测量仪器必须定人保管,对贵重精密测量仪器(如全站仪,精密水准仪,激光铅垂仪)应规定专人保管,专人专用,专人送检,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降低精度。
车站扩改工程竣工收尾管理制度
1.项目收尾管理流程
分公司工程技术部下达收尾项目通知书—人力资源部下达项目交验清算小组名单—交验清算小组做好竣工验收并向建设方办理移交手续—项目经理部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及移交工作—交验清算小组做好《项目完工总结报告》—按合同完成保修责任,收取尾款及质保金后撤销项目经理部—项目后评价。
2.工程竣工验收
交验清算小组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研究制定整修方案,整修、清理完成申请工程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上报竣工验收报告并完善签字确认手续。竣工验收后,向建设方提出移交申请,办理移交手续。
3.工作移交
项目施工结束,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调离前应将资料移交相关负责人,自移交起由有关部门负责本项目业务工作,但原项目人员责任不变,继续在做好此项工作。
4.工程资料归档及移交
项目总工为移交资料第一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移交资料的编制工作,及时向业主及建设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以便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工程资料交分公司档案室。同时,交验清算小组应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策划书》及成本管理、技术管理、分包管理、材料管理、
进度管理、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等资料整理归档,按照《撤销项目应上报资料清单》填写《项目管理资料归档移交表》,移交给公司相应部门。
5.工程总结和项目经理部撤销
交验清算小组应着手做好项目的工程总结工作,制定《项目经理部管理总结计划表》。《项目完工总结报告》完成后应视为竣工资料统一管理。按合同约定完成保修责任,收取尾款及质保金后,撤销项目经理部。
6.项目后评价
竣工结算完成后1个月内,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形成项目后评价报告,并及时上报分公司审计部。
车站扩改工程总体施组编制制度
第一章息则
第一条:为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水平,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准备、工程实施、竣工交验、工作总结等工作中发挥组织、指导作用,明确编制、贯彻、执行、修订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和职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XX建工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制度》、XX建工集团项
目管理手册特制定本制度。如与上级颁发的规程、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建工集团新建XX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编制、审核、审批
第四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经理负责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与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编制,项目经理部的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安质环保部负责人配合编制,由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施工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应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发后实施。
第三章总体施组主要内容
第六条:编制依据,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建设程序,坚持合理的施工安排统筹规划,合理组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满足业主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工程概况。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建筑、结构、专业特点,水文地质条件,建筑所处地区的特殊条件,工程建设单位、施
工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第:工程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确保铁路优质工程奖,争创鲁班奖”。
第九条:全场性施工部署。应由工程技术部门(或人员)组织编制。内容包括:施工原则要求、施工任务分工安排、施工组织管理的设置、施工顺序流向或分期分阶段施工计划安排。
第十条: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现场障碍物的清除、场地平整、道路围墙、排水系统的位置及走向,施工用电、用水管网线路的铺设、架设,现场各种临时房屋的搭设数量、位置,现场测量平面控制网及水准高程点的设立,拟进设备、材料的报监(理)送检(验)有关技术准备、岗位培训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项目的科研、试验、应用计划。同时按集团重点项目,标准化施工工地进行临时设施建设。
第十一条:资源配置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共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材料、劳动力、施工机具、构件、加工半成品等需用量和需用时间计划。其中特殊材料应单独列报。
第十二条:安全质量风险控制。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在每项工作前编制安全计
划书,包括规划安全作业目标、安全技术措施等,坚持施工安全验收制度,坚持在例会制度,在每周举行的项目经理部生产例会上都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来,及时组织工人进行整改。
2、严格做好质量事前控制的工作,主要是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质量目标编制质量计划及分公司下达质量目标,按质量计划对相应的准备工作进行控制。加强对施工过程质量的控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加强对建筑原材料的控制。
第十三条:施工进度安排。
1、严格做好进度事前控制的工作,主要是XX北站工期任务和计划,按照年进度计划安排工作节点时间及材料采购及供货时间。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公司及建设单位、分公司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和里程碑计划是否一致。
2、严格控制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对整个进度计划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核实实时进度是否与原定计划相符,若存在较大偏离时,就要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措施,消除产生偏离的各种因素,做好进度计划的协调和调整。
3、项目经理部组织各施工单位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记录以发文形式形成会议纪要,项目经理部生产调度会原则在
工期紧张时,每周二、四、六召开。工期在可控范围内时实行每周二、四召开。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四条:专项方案的编制。下列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大、质量安全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编制,经项目(或分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上报公司技术部。公司技术部或公司总工程师委托审批人对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批(三个工作日内)。与公司相关部门业务有关的方案由技术部组织相关部室会签或论证。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原则上不予修改。若因条件的变更,需要较在修改,其修改部分必须经过原编写、审核、审批人和监理方签字认可方可有效。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设计制作的数量除满足施工管理、建设、监理单位外,还应满足公司工程资料归档的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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